2023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自检自查工作总结(全文完整)
位置: 首页 >专题范文 > 自查报告 > 文章内容

2023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自检自查工作总结(全文完整)

2022-11-24 13:05:08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点击: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自检自查工作总结(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2023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自检自查工作总结(全文完整)

 fourpromotingincreasedeffectivenesscadresdirectlycontactmassessystemrealputpeoplepragmaticcleanrequirementsimplementationspecificworkcarryforwardpartysfinestylesopartymemberspublicinterestgrassrootsmassescarryoutextensiveresearchgraspactualsituation镇康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自检自查工作总结根据临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临沧市财政局临沧市监察局临沧市政府纠风办临沧市审计局等八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临沧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劳社发?2008?17号要求我县认真组织开展了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自检自查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及自检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镇康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自检自查工作总结

 根据临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临沧市财政局、临沧市监察局、 临沧市政府纠风办、临沧市审计局等八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 临沧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劳社发 〔2008〕17 号)要求,我县认真组织开展了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 自检自查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及自检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和取得成效, 我县及时成立了由 县人民政府办分管联系工作的副主任任组长,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县财政局、县地税局、县人行、县审计局、县监察局、县卫生局等部 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劳动和社会保障 局,由社保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业务负责人为成员 的工作组,具体负责全县的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了对工作的领导 和指导,为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提供了保障,确保了专项治理工 作的顺利进行。

 精心组织,切实开展自检自查。

 二、精心组织,切实开展自检自查。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我县结合实际制定了《镇康县 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 (镇政劳社字[2008]108 号) , 先后两次召开了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会议, 认真组织学习了相 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任务和要求。同时按照实施 意见,认真对各阶段的工作进行了细化,保证了此项专项治理工作有 序的进行。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各部门的工作状况,建立健全了重大问 题及时报告制度、 定期召开工作组联席会议制度和定期上报工作开展 情况制度,切实加强了对工作的督促和落实。

 (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 伤保险、生育保险均依法核定缴费基数,没有违反政策规定少核或漏 核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时征缴社会保险费,收入严格按规定纳入财 政专户,没有隐瞒、转移社会保险费收入情况发生。也没有自行制定 优惠政策。更没有发生社会保险费应收未收的情况。

 2、五险基金均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政策, 没有擅自扩大使用范围, 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 经自查, 没有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情况发生。也没有采取欺 诈手段套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现象。

 3、五险基金按规定开设银行账户、传递票据、划拨基金和进行 会计核算,会计的行为和会计核算标准严格按会计法执行。2007 年 以前的检查、 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落实。

 个人账户按规定记录, -1-

  基金也严格按规定管理。

 4、五险基金按规定存储结余,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基 金利率政策。

 (二)地方税务部门 1、对当期社会保险费征收数的征收情况进行检查。以社保经办 部门提供的应征及欠费清册为依据,对征收分局的票款结报、政策落 实情况进行检查, 经检查, 征收分局在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工作过程中, 能及时准确的把社会保险费纳入专户,并且在自查过程中没有发现 “过渡户” 、违规减征、缓征、免征等社会保险费的征收问题。

 2、工作小组对管理分局进行检查,首先是检查税收管理员对社 会保险费缴费户的管理情况、管户的基础资料按要求建立“一户二档 式”管理。其次是检查分局对《云南省社会保险费缴条例》的执行情 况,管理分局能认真落实好滞纳金加收制度,按月对欠费进行催缴, 及时把相关信息传递至相关部门,进一步提高缴费人的纳费意识,使 缴费人按时向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3、对 2008 年度填开的所有社会保险费的完费征、缴款书进行申 报金额、申报费率的复核,征收人员按规定做好上解销号以及费款的 结报工作,没有发现违法犯罪行为。

 4、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社会保险费年终清算报表中反映的历 年欠费不一至的问题进行整改,并积极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沟 通,以社保经办单位提供的欠费数为依据,做好欠费的对帐工作,力 争欠费数据准确无误, 使社会保险费历年欠费在年终清算报表中能正 确反映。

 (三)县财政部门 1、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核算的社会保险缴费及各级财政对社 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都及时入账,不出现不按规定入账和隐瞒、转移收 入问题。

 2、 社会保险基金专户的开设是通过镇康县人民银行批准开设的, 账户结余资金不出现调动。

 3、 财政专户存款结余只有经经办机构认可后转入定期存单定存, 没有违规投资情况。

 4、专户资金严格按指定账户划拨资金。

 5、财政专户以《财务管理制度》《基金管理办法》管理,账务 、 规范。

 6、 “在 2007 年以前检查、审计发现问题尚未纠正整改情况” ,我 县 2006 年在年底有部份收入未纳入当年基金收入,审计检查后作了 相应的处罚,并已整改。

 (四)银行部门 -2-

  1、辖内各金融机构能按规定传递票据,及时划转资金,未发现 违反支付结算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行为。

 2、辖内各金融机构能认真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对养老保险基金 活期存款实行优惠利率的通知》 (银发[1997]567 号)及国务院《关 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国发〔1998〕44 号)文 件中规定的社会保险基金利率计付利息。2008 年以后,未发现少计、 漏计、漏付基金利息的情况。

 3、辖内承担受托发放离退休费用及失业保险金的金融机构能及 时将应支付款项分配计入个人帐户,未发现截留、隐瞒、转移、贪污 社会保险基金的情况。

 由于县政府领导重视,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专项治理工作成效 显著,推进了我县社会保险基金经办管理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严格 依法办事,进一步强化基金征缴,实现应收尽收;方便群众领取,防 止欺诈骗保;规范内部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投资运营安全,实现保 值增值;加强监督检查,做到监管有力,切实维护了群众根本利益。

 专项治理成效。

 三、专项治理成效。

 (一)2008 年劳动保障部门对全县 101 户参保单位前一年的社会 保险的申报缴费基数进行了实地核查,发现部分参保单位存在着少 报、漏报缴费基数情况,查处外贸公司等 4 个单位少缴基本医疗保险 费 3342.14 元,失业保险费 1169.94 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下发 《整改补缴通知书》责令整改,并在 2008 年 12 月 25 日前已全部完 成清收。同时为了规范征缴行为,行文下发了《镇康县劳动和社会保 障局关于做好 2009 年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镇政劳社字 [2008]109 号)进一步明确各险种申报缴费的工资基数。

 (二)2006 审计部门通过对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进行审计,发 现 2005 年度的社会保险金收入存在跨年度入帐,违反国家规定的财 务收支行为,财政部门及时做了整改,并于 2006 年一季度中的记帐 凭证 2006 年 1 月 1 日 1、2、3、4 号和 2006 年 3 月 29 日 5 号入帐进 行处理。对所作的罚金已按规定上缴市级。

 (三)检查发现,1999 年至 2007 年,社保基金专户开户行县农 业支行未能认真执行中国人民银行 《对养老保险基金活期存款实行优 惠利率的通知》 (银发[1997]567 号)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国发[1998]44 号)文件中规定的社会保 险基金利率计付利息,少计基金利息 492021.22 元,于 2007 年 8 月 10 日督促中国农业银行镇康县支行将少计的全部基金利率计入镇康 县社保基金专户。

 (四)2007 年审计部门查出镇康县烟草公司因少报养老保险申报 基数。少缴养老保险费 267802.08 元,少缴工伤保险费 9564.36 元, -3-

  少缴生育保险费 9564.36 元,少缴失业保险费 8852.04 元,少缴医疗 保险费 17261.80 元。查出镇康县人寿保险公司因少报养老保险申报 基数。少缴养老保险费 24189.96 元,少缴工伤保险费 673.44 元,少 缴生育保险费 673.44 元,少缴失业保险费 432.00 元。少缴的各项社 会保险费已于 2008 年 7 月补缴到位。

 (五)采取细查严处和边查边改相结合,各参保单位执行政策法 规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在严肃查处相关问题的同时,有效地促进了政 策法规执行的规范,从而达到了标本兼治的良好效果。

 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意见。

 四、 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意见。

 ( 一 ) 失 业 保 险 欠 费 依 然 严 重 。

 截 止 2008 年 底 累 计 欠 费 4844015.30 元,主要原因是由于县财政困难,事业单位应缴部分未 能足额安排,目前专项治理检查小组已向县人民政府作专题书面报 告,请求将历年欠费纳入年度预算逐年消化。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偏低。我县城镇职工基 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自 2005 年市政府批复为 4.5%以来,依据我 县医疗保险运行和财力状况,在基本做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 前提下,单位缴费比例一直没有上调。

 (三)无主体企业的欠费无法清欠。我县已按要求完成了对破厂、 倒闭、关停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情况的清理检查,共清理出 18 户企 业。经过清理核实,欠缴各种保险 2535591.13 元。其中养老保险欠 2446398.02 元;失业保险欠费 17160.20 元;工伤保险欠费 43212.01 元;生育保险欠费 28820.90 元。由于这些欠费单位主体已不存在, 清欠无法落实。

 在今后的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中,我们将正视存在问题, 增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 切实分析和研究破解具体问题的办法 措施,强化监督,加强管理,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及专项资金的监督制 约机制,维护基金安全,确保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4-

  

推荐访问: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自查情况报告 自检 自查 社会保险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