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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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模式

2022-11-24 17:30:03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点击:

摘 要:随着建筑业的迅速发展,在新的经济发展形势下,以前的安全监督管理模式(“重质量轻安全”)已经不能再适应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安全施工的要求。如何切实有效地改变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督的现状,探索出一套科学合理的监督模式。本文根据作者多年的管理经验,从安全监督管理的角度出发,简要探讨了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督的管理模式,为转变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督的现状提出一些思考和建议。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模式

引 言

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如何保障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如何加强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是人们共同关注的问题。为此,作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部门应认真探索科学有效的安全监督管理模式,从而提高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效率,有效防止因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现根据有关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及本人多年的安全监督管理经验,提出以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模式。

1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主要模式

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主要是以施工准备阶段、施工过程及竣工阶段三个阶段为主的安全监督管理模式,即在工程开工前,由安全监督机构提前介入,对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管理架构的人员资格及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审查,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评价;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采用集中检查、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巡查抽查的方式对工程项目的重点施工环节、重点施工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对施工现场的实体安全防护以及相关责任主体及人员的安全行为进行动态监督。及时检查发现并排除施工现场实体防护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及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在工程施工完毕后,检查施工现场是否还存在其他安全隐患,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出具竣工安全评价书并将相关安全监督管理资料归档。

2 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督管理模式

(1)在建筑工程办理安全监督注册手续后,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提前介入监督,认真审查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相关安全施工专项方案以及安全管理人员名单、资格证书、签名笔迹记录等;同时应到施工现场认真检查工地围挡、大门口、企业标识等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有没有存在影响现场施工的安全隐患等,对资料和施工现场审查合格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出具施工准备阶段安全评价意见。作为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相关报建手续的依据。

(2)工程项目经施工准备阶段评价后,安全监督员应建立在建工程安全管理专项档案,将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管理架构、专项施工方案及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任命书、签名笔迹表等安全管理资料存档,作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档案,同时编制《在建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汇总表》作为日后实行安全监督管理差异化的依据。

(3)安全监督员应该根据工程项目的现场实际情况以及施工、监理单位上报专项方案、起重机械设备的数量、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分布情况,认真制定《安全监督工作方案》,明确重点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特别是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应在安全监督方案中制定详细的监督措施及要求,告知施工、监理在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上报安全监督机构及需注意的事项。

(4)工程项目开工后,安全监督员应该根据《安全监督工作方案》,组织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建设、勘察单位相关人员召开的施工安全监督交底会议,在会议上告知各方责任主体需要履行的安全管理职责,提出下一步的监督重点及重要事项,同时听取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的意见,对各方责任主体存在的疑问进行解答。交底会议结束后,填写《建设工程监督交底记录表》,并由接受交底人员签章确认。

3 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督管理模式

3.1 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督检查方式

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督检查阶段包括实体防护安全检查和施工、及监理单位及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行为检查,实体防护安全检查指的是对施工现场“三宝四口五临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外脚手架、施工临时用电、模板支撑、施工机具等安全防护情况进行检查,从而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及时控制并排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安全行为检查是指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及监理单位及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监理单位定期安全检查整改记录、旁站记录、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与审批、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以及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履责情况。从而督促施工、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及相关安全管理人员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建筑工程施工安全。

3.2 施工阶段安全监督检查处理方式

安全监督检查的处理方式有警告、整改、动态扣分、不良行为记录、局部暂停施工、全面停工等方式,在安全监督检查过程中,对于一般的安全隐患且能够即刻进行整改的,应至少发出安全巡查检查记录进行警告处理;对安全隐患较大且不能马上整改的,应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安全隐患较大且未认真落实整改要求的,可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实施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并记不良行为记录;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签发局部暂停施工通知书或全面停工通知书。对日常安全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的较大及以上的安全隐患,安全监督员应建立安全隐患监督管理台账,督促施工项目认真落实隐患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直至安全隐患消除为止。

3.3 施工阶段安全生产措施费监督管理

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强化施工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的监管力度,建立安全生产措施费审批制度,即工程项目在报建时,将安全生产措施费存存入专用账户,并按照施工准备阶段占50%,结构封顶阶段占30%,装饰完成拆外脚手架前占20%三个阶段进行申请领取,对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足,存在较多安全隐患的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不予审批其申报的安全生产措施费,使得该费用能够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安全生产的投入。

3.4 施工阶段安全监督档案管理

安全监督档案管理主要有在建工程安全监督档案及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监控专项档案。在建工程安全监督档案主要包括日常安全监督巡查检查记录、整改通知书、停工通知书、安全监督工作方案、安全监督告知书、安全例会记录等监督资料,还有根据实际情况重点收集部分施工安全资料,比如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审批论证记录、验收记录,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管理机构人员任命书、人员变更材料、安全监理周报、监理快报等安全资料。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监控专项档案主要包括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一览表、深基坑、高边坡安全监督管理一览表、高层外脚手架安全监督管理一览表以及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台账等资料,通过建立两个专项档案,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确保安全监管到位,杜绝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4 竣工阶段的安全监督管理模式

在施工过程中,由施工、监理单位应分别采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检查用表评分情况按照建筑施工过程各阶段安全动态管理进行等级核定和自我评价,在建筑工程竣工后,施工、监理单位应填写《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并将相关竣工安全资料报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主管安全监督员应及时审查竣工安全资料并对现场是否达到安全竣工条件进行现场检查,同时召开建筑工程安全竣工会议,由施工、监理单位相关人员以及安全监督员分别总结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监理和安全监督管理等情况的经验教训,并根据施工各阶段的安全评价以及竣工现场的情况,宣布建筑工程竣工阶段安全评价的等级。

5 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过程中,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该始终坚持以“预防为主、安全第一以及综合治理”作为安全管理的指导方针,切实履行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科学制定高效的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模式,不断地地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法律法规.中国安全生产网.

[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3]《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4]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程序化模式初探.卢创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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