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建组织领导班子意识形态主体责任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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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建组织领导班子意识形态主体责任10篇

2022-12-04 09:40:08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点击:

学校党建组织领导班子意识形态主体责任10篇学校党建组织领导班子意识形态主体责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15〕52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党建组织领导班子意识形态主体责任10篇,供大家参考。

学校党建组织领导班子意识形态主体责任10篇

篇一:学校党建组织领导班子意识形态主体责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15〕5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要管党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对凝聚全局力量,推动新圩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条党委(支部)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条党委(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党委年度工作计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工作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成员民生生活会和述职报告内容,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纳入年终绩效工作考评,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条镇党委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宣教办,办公室主任由宣传委员兼任。各支部也要成立相关组织机构,建立层层负责的工作网络。

  第二章党委(支部)主要责任

  第八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九条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各级党组织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十条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指导、督促和检查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完善党委(支部)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第十一条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那好用好广播广电设施、农家书屋等基层宣传思想文化阵地。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等。

  第十二条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要依法严肃处理。

  第三章监督考核

  第十三条镇党委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将其纳入对基层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当中。重点检查考核镇党委(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

  第十四条镇党委(支部)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各级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五条每年年底前,镇党委组织进行一次专题督查,将其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镇纪委将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党委(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责任:

  (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委(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四)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五)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六)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八条领导班子有上述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调整处理。

  第十九条领导干部有上述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第二十条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责任。

  第二十一条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取消当年考核评优和评先资格。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一年内不得提拔;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提拔;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拔;同时受到纪律处分的,按影响期较长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细则由中共新圩镇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实施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数统学院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党总

  支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学院党总支要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政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学生管理和党的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学院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我院师生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努力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三条实行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二章责任主体

  第四条学院党总支对全院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总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按照“党政同责”原则,院长对本校意识形态工作负重要责任。总支书记和院长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总支委员和各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协助抓好统筹协调落实工作。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业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五条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组在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负责统筹、组织、协调、督查全院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专人管理,完善工作机制。

  第六条各系部党支部对本系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把学院党总支承担的有关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层层落实下去。

  第三章责任清单

  第七条学院党总支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是:

  (一)把握正确方向导向的责任。认真贯彻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学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落实到学院工作的各个层面和各个领域。

  (二)加强课堂教育教学管理的责任。建立健全课堂教学管理办法和管理体系,划定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安全底线和红线,严格执行关于课堂教学管理、教师

  教学考核、教学过程督导等制度,切实加强课堂管理。落实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点建设地位,加强课堂管理,严格意识形态审查。对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哲学社会科学等学科专业教材的选用要严把政治关。

  (三)加强宣传思想阵地管理的责任。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原则,实行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的审批监管制度,严把场地、人员、内容等关键环节。坚持党管媒体原则,完善媒体意识形态和新闻宣传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类报刊、简报、信息、网站、公共场所标语横幅等的登记审批管理制度,加强新兴媒体管理。加强对各类文化场馆的管理。建立健全社团管理制度,坚持社团成立审批和年检制度,加强对各类社团的管理,配备得力的指导教师,强化思想政治导向。

  (四)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的责任。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升校园网络平台的吸引力和黏着力。建立网络舆情常态监测和预警机制、网络舆情联合应对处置机制,坚持正面舆论导向,积极主动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健全网站信息内容更新的保障机制,及时排查学院网站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置网络舆情

  (五)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置的责任。在事关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要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敢抓敢管,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妥善处理校园意识形态突发事件。对坚持错误思想的重点人,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六)加强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的责任。坚持教育和宗教相分离原则,严禁在学院传播宗教、发展信徒,严禁在学院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散发宗教类出版物及宣传品。

  (七)加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引导师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教师队伍管理、考核评审中的政治立场考察,将思想政治表现和课堂教学要求与职称评定、评优奖励等挂钩,严把政治关口。加强知识分子工作,注重从优秀青年师生中发展党员,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知识分子制度,加强与党外人士的联系和交流。

  第四章责任落实

  第八条学院党总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并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领导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九条学院党总支成立由党总支书记和院长担任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院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切实形成党总支统一领导、党政齐

  抓共管、意识形态工作组组织协调、有关系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指导和督促检查学院各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

  第十条意识形态工作组作为统筹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学院党总支领导下,要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每年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督查,向学校党委和上级党委宣传部门报告督查情况。

  第十一条学院各部门在党总支领导下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

  (一)总支纪检委员要把落实中央、上级党委和学院党总支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二)总支统战委员、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体系,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干部考察要突出把好政治关,注重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阵地意识的考察,把那些敢抓敢管、善于做意识形态工作、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优秀干部充实到领导岗位上来,对理想信念、立德树人、纪律规矩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总支统战委员、办公室还要履行抓好全院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识形态工作的职责。

  (四)学工办要履行抓好全院学生的意识形态工作的职责。

  第十二条各系部党支部每半年要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并向学院党总支汇报,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三条健全校园意识形态阵地和重点工作的监管制度。严格实行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一会一报”制,由学院党总支统一管理,要强化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举办期间的督查机制,并做好资料备案存档工作。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和“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组、团总支、系室、学工办对学院各类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宣传栏、各类正式出版物和各类文艺作品等负有监管职责;学院督导组对校内课堂教学活动负有监管职责;学工办、团总支、各系室对院内各社团负有监管职责;学工办、团总支对院内宗教活动及宗教思想传播负有监管职责。

  第十四条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要求,层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工作在学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每年安排一次,重点检查考核各党支部、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情况;完成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任务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的情况;意识形态工作相关体制机制的建设和遵守情况;意识形态工作在各项工作中的落实情况等。检查考核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并督促整改落实。

  第十五条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宣传思想工作一线队伍建设,切实加强辅导员、班主任等队伍建设,确保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干部队伍坚强有力,认真研究和解决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队伍人员配备不够、教育培训不多等实际问题。

  第五章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政一把手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职责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应对不力、处置不当的;

  (四)对本部门发现的意识形态领域问题隐瞒不报、不予重视、不予处置的;

  (五)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和师生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

  (六)职责范围内的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七)职责范围内编写的教材、公开发表的课题研究成果和公开发行的出版物、文艺作品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八)丧失对管理范围内报刊、新闻网站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所属新闻媒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九)职责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十)职责范围内出现境外非政府组织、宗教组织和各种基金会等进行政治渗透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

  (十一)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七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本细则第十六条所列情形,但具有下列情节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追究责任:

  (一)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及时如实报告并主动查处和纠正,有效避免损失或者挽回影响的;

  (二)积极配合组织调查处理,主动承担责任的;

  (三)认真整改,成效明显的。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本办法第十六条所列情形,并具有下列情节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追究责任:

  (一)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进行掩盖、袒护的;

  (二)对发生的问题推卸、转嫁责任的;

  (三)干扰、阻碍、对抗组织调查处理的;

  (四)因领导不力导致直接管辖范围内连续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

  第十八条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一是努力构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格局。要站在事关党和国家发展的战略高度,站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全局高度,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努力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格局。各级党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放在更高的位置,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把手亲自抓,经常分析意识形态领域的动态动向,正确判断意识形态领域形势,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各级领导干部应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肩负起抓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要经常分析研究意识形态领域的形势,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加强工作指导,提出具体要求,强化督促检查。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深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要坚持党管媒体原则不动摇,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二是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始终抓好马克思主义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和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的运用水平。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研究,培养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努力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大众化,打牢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根本思想理论基础;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不动摇,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高高举起来,打牢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根本政治基础;坚持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不动摇,不断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凝神聚气,使全体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坚持抓住公民道德建设这个中心环节不动摇,使践行社会主义荣辱

  观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积极探索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整合社会思潮的有效途径和办法,有力抵制各种错误思想观念的影响,始终高扬主旋律,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遵循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树立新的文化发展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全面繁荣文化事业;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和“三贴近”原则,多出优秀精神文化产品,不断推进文化创新。

  三是努力在创新意识形态工作方法上下功夫。改革创新是做好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的强大动力。要在坚持过去行之有效的好方法的同时,不断探索新的方法,善于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宣传教育与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把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与解决个别性、群体性的思想认识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把做好政治理论的宣传教育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运用个别谈心、耐心疏导、平等交流、民主讨论等方法,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使意识形态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入情入理、潜移默化。要适应现代传播方式发展的新趋势,高度重视和积极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着力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倡导积极的、支持有益的、改造落后的、抵制腐朽的、打击有害的,大力传播健康文化,坚决清除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净化网络文化环境,努力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建设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新平台。要在创新途径上下功夫,充分利用乡镇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村文化活动室、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场所,使人们在接受公共文化服务的过程中提升思想道德素养和科学文化素质;充分发挥红色旅游的优势,寓教于乐、寓教于游,使人们在旅游过程中受到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充分利用和借鉴群众自发开展活动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使意识形态工作的渠道不断拓展、活力不断增强。

  四是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归根到底靠队伍、靠人才。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支思想理论好、综合素质高、具有丰富意识形态工作经验的干部队伍。要加强基层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要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广大党员干部要立足本职工作,增强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识,不断提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引导群众的本领。要进一步做好宣传思想文化领域干部培训规划,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提高思想文化领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思想文化领域干部,多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加大交流使用力度,充分调动广大思想文化领导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五是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党所主张的意识形态自始至终要正确地代表社会中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较好地整合各社会群体的利益。唯有如此,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才能发挥好推进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作用。反之,如果政党的意识形态工作不能代表社会多数人的根本利益要求,则政党在执政中就很难整合好各社会群体的利益关系。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模范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增强做群众工作的本

  领,扎实做好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团结群众工作;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注重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科学处置各种敏感问题,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

  

篇二:学校党建组织领导班子意识形态主体责任

  大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

  大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篇一:一、实行意识形态报告工作责任制,各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二、各支部每月向中心学校党总支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分别在每月30日前落实。三、遇到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各支部随时向中心学校党总支报告。四、各支部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一、建立分析研判机构。成立各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校长、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副校长、教导主任、支部委员担任,成员由学校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教师代表担任。二、分析研判时间。常规性研判每半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6月中旬和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及时研判。三、各支部全年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四、分析研判内容。重点分析研判当前的意识形态工作

  形势、存在的重大舆情和重大问题、今后的应对策略等,研判结果以报告形式报中心学校党办。

  五、定期通报结果。各支部每年在各校通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阅评制度一、阅评领导。人员由中心学校党总支主要负责同志组成。日常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二、阅评内容。重点阅评各校德育工作方面、教师队伍考核与管理方面、师德师风方面、学校办学行为方面、学校网站和校园广播等方面。三、阅评时间。每季度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下旬、6月下旬、9月下旬、12月下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组织阅评。四、对学校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错误思潮和言论,应通过学校管理信息形式,理直气壮地及时进行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五、各支部阅评情况以信息形式报中心学校党办。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联系沟通制度一、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与各校“结对子”,明确联系方式,建立联系。篇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要管党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茂县教育系统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上级有关的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对凝聚全局力量,推动住建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第三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第四条党组织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第五条党支部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第六条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

  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

  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第七条党支部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支委成员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办室,办公室主任由宣传委员兼任。第二章党支部主要责任第八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篇三:学校党建组织领导班子意识形态主体责任

  学校意识形态责任清单

  类别工作项目工作要求责任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系党支部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条线、部门、项目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健全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校办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党支部校长室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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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工作方案,校务会讨论,行政会传达;指导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细化操作细节;遵循“四纳入、五结合、四一同”工作原则。党支部校长室加强中心组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落实专人、专题主讲;纳入党政班子民主生活会;纳入党政班子年度考核述职报告。党支部校长室加强分析引导每半年在校务会(或行政会)做意识形态工作通报;依托区党建研究课题(项目),做好团员教师、学生意识形态教育工作。党支部校长室团委阵地建设管理加强理论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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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阵地管理加强对学校大型活动、研讨会、交流会、讲座、社团、团校、外事接待等的管理引导,防止涉及敏感议题,邀请敏感人物。加强意识形态有关课程设置和课堂教学管理,通过恰当的教育途径,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校长室教务处德育处加强媒体阵地管理加强对学校官网、内网、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直(转)播等媒体的管理。党支部校办加强文化阵地管理发挥研学、生存训练、爱心助学等实践活动的育人功能德育处加强问题易发环节管理加强学校对外教育交流管理;对外教育交流执行报备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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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执行干部、教师因公出国(境)制度和程序。校长室校办坚持正确思想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认真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教育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校园网、主题升旗仪式等做好宣传党支部校办德育处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处置、通报机制,妥善处理学生矛盾纠纷、学校负面舆情事件或意识形态重大问题校长室党支部工会德育处队伍建设管理加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宣传队伍,建立宣传员、通讯员、网宣员、新闻发言人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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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长室党支部校办党政班子每年做一次形势报告(党课或专题讲座)校长室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培训机制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融入教研组长、班主任、党小组长、工会组长培训党支部教务处德育处工会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组织《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专题学习党支部坚持引领引导注重发挥优秀师德典型、业务骨干等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引领作用;引领和团结党派教师;排摸易发意识形态错误思想的重点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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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支部校长室加强考核检查健全自查机制建立自查工作机制,纳入部门工作计划与总结校长室各部门加强干部自律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政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党支部强化纪律执行对本校师生发表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及时提醒警示,按权限规定严肃处理。校长室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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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学校党建组织领导班子意识形态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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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_个人意识形态责任书

  学院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事关旗帜、事关道路、事关国家政治安全。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主导权,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管好阵地。根据中办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省委办公厅《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省委教育工委《**省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制订学校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书。

  一、责任体系1.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党委领导班子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党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落实责任主体,强化组织领导,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指导分管部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

  2.总支书记、直属支部书记和部门负责人是院系、部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工作中涉及意识形态的事项负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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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宣传部是党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促和抓好落实的职责,负责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考核工作,与学校年度考核同安排、同组织、同实施,考核结果作为部门、院系工作评价和干部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纪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二、责任内容1.宣传思想阵地管理责任。各院系和科研处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负责对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讲座等的审批和监管;重大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举办部门按照“一会一报”、“一事一报”要求,报党委宣传部审查备案。学校各级各类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校报、学报、广播台、学校“两微一端”刊发播出的重大信息,执行总编负责制,做到“先审后发”。党总支书记、直属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是本院系、本部门举办的“两微一网”、报纸、印刷品、宣传展板、横幅、LED等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按照“三审三校”制度要求,严格审批公共宣传品;负责对部门、班级、社团等建立的微信群、QQ群、QQ空间等网络社交平台进行管理。

  2.课堂教学纪律管理责任。各学院、教务处、国际交流合作处是课堂教学纪律的监督管理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传播违法、有害观点和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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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中省有关教材使用的规定,严格教材的选用审核;国际交流合作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聘请外籍教师,对外籍教师课堂教学情况进行监督。

  3.校园稳定安全管理责任。保卫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防止宗教组织和信徒在学校传播宗教、发展信徒,防止信教师生在学校建立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和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散发宗教类出版物及宣传品。

  4.校园网络安全管理责任。网络信息中心负责学校网络管理,确保校园网络安全稳定运行;负责落实校园网络使用实名登记制度。宣传部负责学校“两微一网”的建设和管理,对部门学院新媒体实行登记备案和年检,加强涉校名、学校LOGO网络公众号监督管理;负责监测和处置涉校网络舆情。

  5.社团管理责任。团委负责学生社团的管理,把好学生社团思想政治导向,做好社团登记备案、年检、信息发布、活动内容审查和指导教师配备等工作。

  6.合作交流办学管理责任。国际交流合作处、人事处要加强中外合作办学、对外文化交流、学术交流合作等活动管理,做好师生出入境前后的培训和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境外基金准入机制,明确学校、教师、学生接受境外资金资助的范围、审批程序;严格审查外籍专家学者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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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责任追究按照责任划分,党委对未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或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单位或个人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由签订双方各持一份,在签订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在《责任书》设定期限内,主要负责人因人事变动调整的,由继任者继续履行工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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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学校党建组织领导班子意识形态主体责任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范文)为深入贯彻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等规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全校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责任,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围绕“xxxxx”活动要求,强调意识形态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也关乎改革发展稳定全局,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

  指定相关制度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学校教育在意识形态工作中处于重要领域和前沿阵地,关乎办学方向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关乎学校教育乃至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学校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推进教育事业发展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推进和落实机制,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追究问责,全面提升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二、健全领导体系

  学校党支部按照分部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校本部门本单位工作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校党支部对学校各行政部门,领导干部教师的意识形态工作负指导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的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向导强队伍,

  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主要工作亲自部署、主要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委及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联系部门和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系、督查全校意识形态工作。全校各科室部门要积极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

  三、明确工作职责

  校党支部负责统筹协调本校意识形态工作,切实把支部承担的有关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层层落实。支部书记要旗帜鲜明

  的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对分管领域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四、建立健全责任体系

  1.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机制。要按照“政治家、教育家”、“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要求,层层落实学校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学校党支部要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支部每半年要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领导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通过学习文件,党员们统一了思想,表示要增强自己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要坚定理想信念,丰富知识结构,提升职业技能;加强对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在日常生活中,微信朋友圈里负能量或不正面的帖做到不转发、不议;网上发帖做到正能量、积极健康有意义。

  

篇六:学校党建组织领导班子意识形态主体责任

  中学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xx中学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确保责任具体到人、落实到位,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党总支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明确如下:一、学校党总支主体责任清单我校党总支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必须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与教育教学工作紧密结合,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1.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和区党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区教育党委工作的部署,研究制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2.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成立意识形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抓好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3.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4.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重大情况第一时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5.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6.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建立健全互联网管理体制机制,充实和加强互联网信息管理工作力量。加强“双微”平台等新媒体的建设、管理和运用。7.认真落实意识形态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主要领导切实履行落实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加强对分管处室、文科、理科和后勤三个支部的党员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二、学校“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xx书记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1.主持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上级党委(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相关问题,安排部署相关工作。2.每年至少两次听取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汇报,带头上一次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党课。3.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处置工作的领导,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4.处理涉及意识形态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主持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5.全面掌握领导班子成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及时提醒班子成员、文科、理科和后勤三个支部书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改正。6.其他应该履行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三、学校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学校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一)共性责任清单?1.协助书记统筹协调指导意识形态工作,就意识形态工作目标任务、重大举措提出安排提议,就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等提出应对建议。

  2.按照党委(党组)部署要求,对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协调、指导各方面整体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协调、组织、参与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4.对分管范围内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每半年约见分管处室负责人进行谈话,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5.参加意识形态工作组织生活会,指导监督工作。6.每季度向书记汇报1次“一岗双责”的落实情况。(二)学校班子成员个性责任清单xx校长、副书记:全面负责学校工作,主管人事、财务、考核等。xx书记:全面负责学校党建工作等。xx副书记:主管文体、安全保卫、群团组织等。xx副校长:主管后勤工作等。xx副校长:主管教学教研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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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学校党建组织领导班子意识形态主体责任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范文)

  为深入贯彻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等规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全校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责任,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围绕“xxxxx”活动要求,强调意识形态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也关乎改革发展稳定全局,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

  指定相关制度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学校教育在意识形态工作中处于重要领域和前沿阵地,关乎办学方向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关乎学校教育乃至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学校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推进教育事业发展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推进和落实机制,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追究问责,全面提升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二、健全领导体系

  学校党支部按照分部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校本部门本单位工作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校党支部对学校各行政部门,领导干部教师的意识形态工作负指导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的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向导强队伍,

  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主要工作亲自部署、主要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委及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联系部门和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系、督查全校意识形态工作。全校各科室部门要积极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

  三、明确工作职责

  校党支部负责统筹协调本校意识形态工作,切实把支部承担的有关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层层落实。支部书记要旗帜鲜明的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对分管领域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四、建立健全责任体系

  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机制。要按照“政治家、教育家”、“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要求,层层落实学校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学校党支部要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支部每半年要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领导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通过学习文件,党员们统一了思想,表示要增强自己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要坚定理想信念,丰富知识结构,提升职业技能;加强对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在日常生活中,微信朋友圈里负能量或不正面的帖做到不转发、不议;网上发帖做到正能量、积极健康有意义。

  

篇八:学校党建组织领导班子意识形态主体责任

  2021上半年学校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

  2021年上半年,在局党委正确领导下,我校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基本职责,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核心价值观,统一思想、凝聚力量。认真履行班子集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党建工作责任制,与党的其他工作紧密结合,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落实。现将2021年上半年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思想重视,强化干部的思想意识,加强好党的领导。我校党支部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强化党员干部思想意识,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1、明确要求支部委员会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支部书记季林波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副校长校长季仲彬和分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长詹苏南是直接责任人,协助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2、制定了《城东实验小学支部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校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中。学校中层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主抓分管处室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直接抓、亲自抓,切实解决师生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二、学习领会,确保正确的思想武装,提升好素质。1、狠抓学习领会,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的讲话精神,不断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效引领各种社会思潮、抵御腐朽文化影响。2、支部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寻找身边先进事迹、撰写微故事或微视频并组织交流学习。

  3、加强中心组理论学习,学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中国特色社会理论体系,通过自学、导学、讨论等方式,进一步深化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

  4、重视教师学习,不断加强全校教师的理论素养,全面提高思想素质和执教能力。校内所有报告、论坛的开办,均由分管相关工作的中层班子成员和党支部书记共同负责把关审核。

  三、宣传教育,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传播正能量。半年来,我校始终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牢牢把握正确导向。支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不断提高正面宣传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成立了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学习《教师一日常规》和《师德考核办法》,坚持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度。开展各类师德师风建设系列活动。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等取得明显效果。2、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利用队课、集会在学生中广泛开展传统文化教育、理想教育、意志品质教育、感恩教育等。“十九大”精神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有序开展。3、规范媒体宣传,积极有效传播,营造浓厚积极的宣传氛围。(1)学校建有公众微信号、教师群、钉钉群。所有上传信息由专人管理,学校专设校级领导1人负责审核、统计工作。学校规定,教师在使用工作微信群时,只能用于日常工作和传播正能量信息,不能聊天或作其他用途。(2)学校设立网络信息管理员,负责网络舆情管理工作,经常性地关注学校师生的网络舆情,及时监控和删除网络不良信息;负责学校网络的维护更新工作以及上传信息的工作,及时为领导研判舆情提供依据。(3)落实新闻发言审核制度。对宣传和信息发布一律按制度办事,否则将实行责任追究。学校内所有板报、橱窗宣传栏、文化长廊、电子屏的内容更新由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政教处主任统一审核管理。四、作风建设,确保一流的队伍建设,树立好形象。

  1、夯实制度,头管理抓作风。为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落实,我们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真正用制度管人管事,并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与党建工作一起安排部署和考核。通过系列工作的实施,促进了党员干部广泛深入群众,开展理论学习,及时了解掌握师生的思想动态,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2、落实规定,执行制度转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遵规守纪,厉行勤俭节约及提高工作效能,带头身体力行,并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执行制度已成为新常态。

  3、学校领导班子坚持定期参加教研活动和听课,及时了解教学方式、方法及内容,关注教育综合改革的进展情况,主动与分管学科教师交流沟通,提出课改的思路和建议。

  4、明确目标,严格考核提效能。实行工作项目化管理,在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的基础上,对全校的每项重点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定目标、定任务、定措施、定效果、定奖惩,从项目立项、任务分解、责任落实、推进实施到总结评估,各个环节都实行精细化管理,实现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岗到人,并将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与工资绩效挂钩,实实在在地将作风建设落到了实处,全校上下人人有压力,个个有动力,有效促进了工作效能的提高。

  2021年上半年,我校领导班子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和分管负责人的分管责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领班子成员抓好分管科室的意识形态工作,做到守土有责,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履职尽责。

  二是进一步建立完善责任考核机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目标管理,与学校其他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完善审稿机制,对每一篇稿件严格落实审稿制度,防止在导向上和内容真实性上出现偏差。

  三是创新思维,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强化大局意识,坚持改革创新,大力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切实践行好社会核心价值观。

  今后,城东实验小学将在继续高效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同时,加强领导,树立楷模,塑造正确的价值观和舆论导向,提高全校教师思想认识高度,团结带领全校干部职工,鼓足干劲,为推动新时代城东实验小学教育事业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篇九:学校党建组织领导班子意识形态主体责任

  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及责任分工

  组长:校党总支书记校长

  成员:校班子成员

  党总支书记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校领导班子成员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和处室的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部门和处室意识形态工作负有部署、检查、指导和督促落实的责任;分管部门和处室意识形态工作发生问题,负有诫勉谈话和督促整改的责任。各部门要尽职尽责,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措施到位,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意识形态工作的落实。

  类别

  加强组织领导

  工作项目

  建立意识形态

  工作责任体系

  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程加强中心组学习

  加强分析引导

  工作要求

  校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总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条线、部门、项目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健全党总支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班子会讨论,行政会传达,指导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细化操作细节。

  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落实专人、专题主讲;纳入党政班子民主生活会;纳入党政班子年度考核述职报告。每半年在班子会作意识形态工作通报;依托党支部、工会、学生会,做好教职工、学生意识形态教育工作。

  阵地建设管理

  加强理论传播

  阵地管理

  加强媒体阵地管理加强文化阵地管理加强问题易发环节

  加强对学校大型活动、研讨会、交流会、讲座、外事接待等的管理引导。加强意识形态有关课程设置和课堂教学管理,让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进培训、进头脑。加强对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校报、宣传栏等媒体的管理。发挥假期研学、爱心助学等实践活动的育人功能

  加强学校对外教育交流管理;对外教育交流执行报备案制;

  责任部门

  党总支校长室

  党总支校长室

  党总支校长室党总支校长室支部书记政教处

  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

  党总支办公室政教处党总支校长室

  管理严格执行干部、教师因公出国(境)制度和程序。

  队伍建设管理

  坚持正确思想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

  加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队伍

  建设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培训机制规范党员干部网络

  行为

  坚持引领引导

  加强干部自律

  强化纪律执行

  认真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教育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校园网、主题班会、板报等做好宣传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处置、通报机制,妥善处理学生矛盾纠纷、学校负面舆情事件或意识形态重大问题选优、配强宣传队伍,建立宣传员、通讯员队伍

  班子成员每年2次形势报告(党课或专题讲座)

  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融入教研组长、班主任培训

  组织《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专题学习

  注重发挥优秀师德典型、业务骨干等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引领作用;引领和团结民主党派教师。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政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对本校师生发表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及时提醒警示,按权限规定严肃处理。

  办公室政教处党支部

  校长室办公室

  办公室

  党总支

  教研处政教处

  党总支党支部

  党总支办公室党支部党总支党支部

  党总支党支部

  

篇十:学校党建组织领导班子意识形态主体责任

  学校党支部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学校党支部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制机制,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职责与监管,根据xx区教育局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教[20XX]x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一、完善责任体系,坚强组织领导1、成立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xx任组长,党支部委员、副校长xx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主要职责: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xx区教育局党组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全面领导和组织学校意识形态工作。2、下设办公室,由xx任主任,教务处、工会、团委各1名同志为成员。办公室主要职责:按照学校党支部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检查、督导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二、建立常态机制,持续深入推进1、学习教育制度。党支部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有关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的学习;每年班子成员开展1次有关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的授课,每年撰写理论学习心得体会文章不少于1篇。

  2、报告工作制度。学校党支部每半年向区教育局党组以书面形式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设立舆情信息员,遇有重大舆情,第一时间迅速报告。

  3、风险评估制度。在酝酿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政策、项目、工作举措时,通过论证会、座谈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听取相关部门、教职工的意见建议。方案发布前,进行必要的舆情风险评估,制定工作预案。

  三、扭住关键环节,牢牢掌控阵地1、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与管理。加强对校内新媒体如微博、qq、微信等的监管力度。加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引导,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监管和校园舆情收集,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有效应对涉及师生的舆论事严把政治关、意识形态关。2、加强对课堂教学的管理。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对课程开设、教材内容进行严格把关。落实教学管理有关文,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力度,确保教学质量以及教育方向的正确性。3、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制度,建立健全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加强对教师思想政治素质的把关。对教师进行上岗培训,评选教师先进典型,实施青年教师培养,激发爱岗敬业热情。

  4、加强对校园文化活动的引导和管理。把校园文化建设作为创新和拓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径,进一步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夯实文化校园阵地,搭建学生文化平台。开展“我的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坚定理想信念,刻苦学习工作,积极投身实践。深入挖掘中华传统节日文化,不断扩大传统优秀文化阵地。充分发挥团总支、工会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功能。

  5、做好党外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师生员工的联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6、加强舆情分析和研判工作。对重大事、重要情况、重要师生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分析问题、商议对策,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教务处利用学科优势,组织力量对当前思潮和热点问题进行研判,并提出引导意见,为学校党支部、行政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与舆论引导提供参考。

  四、加强检查督导,深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1、校党支部领导班子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党支部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2、各教研组分工负责各方面具体工作,确保意识形态管理环环相扣,不留死角。

  3、对意识形态工作中出现问题的领导干部,按照实事求是原则,依据xx区教育局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进行问责和约谈,并报区教育局党组备案。受到问责的领导、教师,取消当年考核评优和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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